1.您在办理航空货运托运或货物提取手续时,应当提供托运人、收货人和经办人的有效件,联系电话以及政府规定和航空货运所必需的证明文件。当您填写“货物托运书”时,请特别注意每一票货物的“始发站”和“目的站”是******的,“收货人”(自然人或法人)必须是全名,并且与有效件或单位公章相符。
2.一旦货物收运后,您不能要求将每一份“航空快递单”中列明的全部货物作部分变更运输。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物流公司和机场安检可能对您的货物开箱检查。
3.物流公司会用手机通知您的货物所搭载的航班和提货单号及机场提货联系电话。您在查询货物时,请务必提供“航空货运单”的后8位数号码(位于“航空货运单”的右上角、左下角和右下角)。如有疑问请立即至电所合作的物流公司查询。
4.货到目的地机场之后,机场工作人员卸货,配货,再运到机场仓库大概需要2-3个小时不等,所以一般航班到达目的地之后,都不能立即到机场提到货,必须晚2-3个小时才能提货。